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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山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全省首例生产、销售假药案

信息来源:鄂东晚报         时间:2017-12-07 16:53:20        阅读:

    12月1日上午,英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、程某某生产、销售假药一案,英山检察院一并向两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。该案是全省首例生产、销售假药公益诉讼案件,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,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人员、英山法院干警及受邀群众共计40余人参与了旁听。

 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,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,被告人王某某在不具备药品生产资质、不清楚原料药品成分及来源等情况下,从网上购买药粉、药丸,购进胶囊、药瓶等包装,并印制“速效咳喘丹”、“虫草益肺贴”等药品标签,单独或与被告人程某某共同进行药品生产。王某某通过在报刊、杂志上刊登虚假药品广告,冒用医院教授、医生身份,向被害人推销上述药品,并单独或交由程某某寄发药品。二人先后向英山县胡某某等16省市46名被害人寄发药品,销售收入87760元。后经黄冈市食药监局认定,王某某、程某某所生产、销售的药品均为假药。2016年1月,程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。2016年2月,王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2017年6月,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
  在依法追究王某某、程某某二人刑事责任的同时,检察机关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追究二人的民事责任,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、程某某在全国性的报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;在刊登假药广告的报刊杂志上刊登声明,召回已销售的假药,消除危险;承担本案检验费等费用。

  此案庭审历时近两个小时。庭审中,审判长熟练驾驭整个庭审过程,控辩双方案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、质证、辩论。人民陪审员对两被告进行了当庭教育。两被告均当庭认罪悔罪,并表示愿意在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道歉,并刊登声明召回药品,同时承担相关费用。

  全国人大代表、英山县百丈河村村支书王金初在旁听完庭审后说:“今天的庭审公开透明,程序合法规范,对两被告人犯罪事实予以了依法公正审理,起到了法律惩恶扬善的作用。同时,通过此次庭审,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,一定要从医院或正规药房购买药品,不要轻易上当受骗,努力维护自身健康安全。”

  该案将择期宣判。(王萍 王思淼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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