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2日,全市水利项目建设暨河湖库长制工作推进会召开,会议对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。今年以来,我市积极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,保护和管理好河湖库,加快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,为加快建成全省区域性增长极作出水利贡献。
领导率先垂范。各级河湖库长主动明责、履责、担责,14名市级河湖库长身先士卒,以上率下,多次开展实地巡察,制定河湖库长制工作方案,召开四级河湖库长交办会,开展一旬一统计,一月一督办,对重点任务进行清单式交办,有力推动了我市河湖库长制工作的全面开展。
加强制度保障。我市建立了河湖库长制工作责任制度、联席会议制度、督查工作制度、公众投诉制度、信息报送制度、信息共享制度、验收制度、考核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,为河湖库管理保护形成合力提供了制度保障。全市市、县、乡、村河湖库长都设立了公示牌,向全社会公开河湖库长姓名、职责、管护目标、管理单位和举报电话。
加强考核检查。按照“政府主导、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、依职履责”的工作原则,整体促进河湖库长制工作推进。我市对各地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旬一统计,一月一督办,对重点任务进行清单式交办。7月份和11月份两次对各县市区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。
夯实技术支撑。推行河湖库长制的前提是摸清河湖库的家底,我市按照《湖北省河湖长制“一河(湖)一策”方案编制技术要求(试行)》的要求,制定综合整治方案。及时将16个市级河湖库及12个县(市、区)河湖库长制工作资料分类归档,实行台账式管理,做到“一河一档”“一县一档”。(赵飞)